通知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意见

  • 时间: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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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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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 促进 农村电子商务 加快发展 的意见    

川商建〔2016〕6号    

   

各市(州)商务 主管部门 、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方案 》(川办函 〔2016〕 23 鼓励和引导供销系统整合资源转型升级,参与 农村电子商务 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提出如下 贯彻 意见    

一、改造 升级 ,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供销 系统要 改造提升 自身 传统经营服务体系,促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网络, 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便民功能,畅通 农产品 上行渠道, 打造“网上供销社”。    

二、整合资源, 建设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 供销 系统要 充分利用 自身发展优势 ,整合社会资源, 改造 提升 仓储、 配送、运输等物流设施设备,充实完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形成联结乡 、双向运行、便捷高效、经济实用 农村电商快递 物流配送体系    

     三、 加强培训,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供销系统要充分依托各种社会资源,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民专业合社和政府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知识培训。鼓励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规划编制、教材编写、技术服务、理论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大胆创新,提炼推广各地成熟模式。 供销系统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农村电商发展相对成熟的地区可依托四川省农村电子商务研究所、四川省农村电子商务“产学研”园区,认真做好经验提炼和成果推广工作。    

积极参与 加快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供销系统要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与各类社会资源合作,充分发挥四川省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的职能,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进一步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 电子商务 发展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系统的 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网络 改造升级, 建设县乡村服务站点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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